温州民间借贷-法律操作攻略

发表时间:2017/01/17 00:00:00  
     温州是民间借贷盛行的地区之一。大到公司、企业融资,小到平民百姓借款,到处都有民间借贷的影子。很多企业、个人甚至从银行贷款进行高息出借,这种做法虽然是目前金融法规、政策不允许,但确实在一定范围内广泛存在。律师把在办理民间借贷诉讼或非诉讼案件中的一些应注意的事项进行总结,与大家希望大家在民间借贷过程中能够谨慎出借,广积财源:
一、问:借钱给别人,别人如何打欠条,拟一个固定的格式让对方签行吗?
       答:这是目前律师在实务中,碰到较多的一个问题。一般来讲,一张欠条要具备以下基本要素,出借人名称、借款人名称、欠条、利息,出具的时间。具体的表述可为:
格式一:
                                           借据
     今从XX人处借到人民币XX元,月利率为XX%。
                                       借款人:**人
                             时间:X年X月X日。
 
格式二:
                                      欠条
今欠XX人民币XX元,月利率为XX%
                       欠款人:**
                     时间:XX年X月X日
      借条上所表达的内容当然也可以用打印的方式出具,只是一定要借款人签名。对于不识字的或年纪较大的借款人,最好增加一位担保人或是见证人,见证借款过程。
二、问:看完第一点很多人可能会问律师,如果我借款时间固定,你这第欠条没写还款时间,好像不妥吧?
       答:关于这个问题,很多人也会问到。一般来说,如果你跟对方明确约定还款时间的,可以将还款时间增加进去,或者加上借款期限。如果你不写还款时间,不影响权利主张,你可以随时主张。但基于一些债务人会转移财产、或债务人较多等因素考虑,尽量提早起诉。
    如果你写上还款时间,那么诉讼时效从借款期满之日起2年内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一旦对方在还款时间之前一旦陷入债务危机,你向法院起诉,立案时法院有可能会让你举证对方丧失信用或严重无法履行的状况。(当然如果你到期前让欠款人重新出具欠条,或有证据证明你在诉讼期间主张过还款的,从主张之日起或新欠条显示的还款时间重新计算2年)
三、问:我去银行办过贷款,银行的借款合同格式很长,条文比较完备,会不会更好些,我自己把钱借给别人,能否拿来直接套用银行格式?
       答:贷款业务商业银行的主营业务之一,因此各个商业银行会依总行或省行拟订格式文本,这些文本条文非常齐备,应该说是比较不错的合同。这些合同在普通民间借贷中可以适用,但一般老百姓在银行办理贷款根本不看银行的合同,而且也看不懂,如果普通民间借款也采取这种格式会增加一方的心理负担,看不懂也不利于保障权利。因此,对于普通担保公司或个人借款行为完全可以采用“借据”或“欠条”的简单方式,通俗易懂。
四、甲将钱借给乙,如果是转账的方式,甲能以丙的账户转给借款人乙吗?或者乙借款时提出甲将款项打入丁账户吗?
这当然都可以,但都需要做好证据保留。
       关于第1个问题:一般来说如果打起官司,碰到金额比较大的借款,法院会要求出借人提供转款的原始凭证。像上述案例中,如甲与丙关系比较密切的话,问题不大,到时对方不出庭或否认的话,可以让到庭做一下人证。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出借人(担保公司)往往会通过企业员工,或不相熟识的第三人打款(而这些人员基本稳定性不够),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法院要求出示证据,如仅能提供账户持有人名下的划款凭证,而对方又否认的该比借款的话,就大大增加了法院认定难度,法院很可能会认为证据不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直接在借据(欠条)上面注明打款的账户名称,让欠款人确认签字。
 
        关于第2个问题:乙借款时提出要求甲将款项打入丁的账户,除了可以直接在欠条上注明,如果涉及卡号较多的可让甲出具一份《打款授意书》,并签字按手印,这样会更加保险一点。
    
五、资金出借时,由双方共同的朋友或借款人的朋友担保,需要注意什么事项,担保人在哪个地方签字,还需要特别注明什么内容?
        一般来说,担保人可以直接在借款人下面签一下字,如在借款人签名的下方写上:担保人**,时间:XX年X月X日。一般民间借贷几乎出借人都要求担保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不要在欠条上写上类似此类的话:“当借款人不能(无法)归还借款时,由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因为表达了这个意思,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只有当法院对借款人起诉判决执行后,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当然,起诉时可以将一般保证人一起列为被告,但只能在借款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时,才会执行一般保证人的财产。
    为此,老百姓对法律不熟悉的情况下,只要写上“担保人**或是保证人**,时间:XX年X月X日,即可。
       这里还有一个事项需要注意,也就是连带担保人担保期限的问题,如果没有对保证期限做出约定的,保证期间一般为借款期届满6个月。如果约定保证期限至借款人还本付息之日止等类似约定的,保证期限为2年。
        六、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能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那么现行利率状况月息应该不会超过两分,但生活中温州的民间借贷,尤其是民间担保公司或私人高利都超过两分,达到三分、五分、甚至六七分,这样做合法吗?
       答:如果双方自愿给付四倍以上的利息,只要没有其它违法之处,法院不予主动纠正。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有约定利息的,利息不能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但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在浙江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如义乌、温州、台州等地民间借贷的利率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四倍标准。尤其在温州本地,几乎八成的民间借贷都超过这个标准。为此,国家正在酝酿新的《贷款通则》将,有意向放宽这一标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09年9月份出台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20条第2款规定: 借贷双方对借款期限内的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约定的利率超过借贷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以下简称四倍利率),超过部分的利息,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借款人自愿给付出借人四倍利率以上利息,且不损害国家、社会共同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可不予干预。
也就是说如果自愿给付的,即使是超过四倍利率,法院不主动干预。因此,在起诉前,借款人已给付的高于四倍的利率,法院不予纠正。如果双方起诉后,在调解过程中,借款人愿意给付高标准利息的,法院也会在调解书里予以认可,但法院在民事判决中不会支持高于四倍的利率。
       七、关于出借人、借款人、担保人签字署名的问题。
       金律师曾在媒体上做了点评。现重述一下:出借人在借款时,应将欠条上涉及的借款人、保证人名字与身份证上信息进行仔细核对,并留好身份证复印件,记下尽可能多的联系方式,避免该类事情的发生。
       八、借款后没有借据、欠条,光凭录音证据能否打官司,能胜诉吗?
       答:在实际的案例中,各地法院有只凭录音证据认定借款成立的判例,但关于这一点,在实践中有争议,尤其是被告不出庭的情况下。为此律师建议,除了录音证据外,尽可能找一些其它证据相互印证,如短信记录,QQ记录,或电子邮件等。
        九、问:钱要不回来,我可以找人把债务人控制住吗?或者我通过一些社会上的人员或要债公司把钱要回来吗?
    民间向人索回借款一般会是找社会人员通过恐吓、打砸或者是通过冻门锁制造麻烦,是找人跟踪等方法。这些方法给债务人产生了很大的心理压力,确实会有一定效果。但这些方法严格上来讲全部会涉及到违法问题。虽然有时会有比较不错的效果,但一旦事态失去控制,触犯刑法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大的,得不偿失。因此,律师不建议这么做。
十:问:我朋友向我借款,但我不放心,他是一公司股东,我要求他出资的公司做为借款的担保人行吗?
答:当然可以,但要注意公司给股东担保要求比较高,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议。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尽量让所有的股东在决议上签字,然后备一份留给自己。如果,与你朋友无关联(指你朋友不是股东也不是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只要公司愿意盖章即产生保证效力。